爆炸物是一种危险品,我们应该远离。并且不能使用爆炸物,否则属于一种违法行为。但是在法律上对于爆炸物有一定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爆炸物都能构成犯罪,如果没有爆破力就不构成犯罪。下面北京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所购买的爆炸物没有爆破力是否构成犯罪
不构成犯罪。《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所规定的“爆炸物”是指军用或民用的具有爆破性、有较强的爆破力和杀伤力的物品。没有爆破力的爆炸物不是《刑法》意义上的“爆炸物”。
刑法对爆炸物处罚规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对于一般的爆炸物是不构成犯罪的,比如烟花爆竹就是这种情况。但是一旦满足了刑法上对于爆炸物的规定,那么就属于一种犯罪行为,会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