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了很多的罪名,不同的罪名之间也有不同的界定。那么对于贪污罪来说在和一些相关的罪名之间是怎么进行界定的呢?这就需要我们从本文的内容介绍中来进行了解,才能弄清楚。下面北京贪污罪刑事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贪污罪与相关罪名的界定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主要表现一下两个方面:
第一,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
其二,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以上就是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以及挪用公款罪之间的界定,这是大家比较常遇见的问题。我们需要从实际中来进行了解,才能得到准确的答案,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