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在一些公共场合经常有人对女性进行性骚扰,例如在公交车、地铁或者办公室中,对女性进行猥亵。如果是通过强制手段进行就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那么强制猥亵对于强制是如何规定的?下面由北京强制猥亵、侮辱罪刑事律师为各位读者进行解答。
一、强制猥亵对于强制是如何规定的
强制猥中强制主要是指用暴力手段,强制猥亵的暴力手段不同于抢劫罪中的暴力手段,本罪中所谓暴力手段是指对被害人实施的人身强制手段,如:使用殴打、捆绑、伤害、掐脖子、堵嘴、按倒等手段,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能抗拒的有形手段。
二、猥亵罪的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猥亵罪认定标准
(一)、猥亵罪与一般猥亵
1、要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妇女儿童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3、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猥亵罪与侮辱罪的区别
1、对象情况不同: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上述就是北京强制猥亵、侮辱罪刑事律师为各位读者就“强制猥亵对于强制是如何规定的”这个问题的解答内容,强制猥亵的强制主要是指以暴力的手段进行猥亵,如殴打、捆绑、伤害、掐脖子等。读者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