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背后看,想犯罪;侧面看,想后退;正面看,想自卫。”这虽然是超级恶俗的一句玩笑,但竟然真的发生了:一个色狼看到一位身材窈窕的背影,想入非非,很快就将梦想付诸于行动。可就在行动的过程中,不小心看到了受害人的正面,瞬间性趣全无,停止行动。然而,停止行动就真的完事了吗?结局出乎你所料!
此前,曾有过多起因强奸中止而被判刑的先例:
(一)
2008年7月31日下午,被告人段某到被害人宋某某家中维修电脑。在维修电脑过程中,段某见只有宋某某一人在家,即产生奸淫宋某某之念,后搂抱宋某某,欲对宋某某实施强奸,因见宋某某反抗,段某自动放弃犯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段某违背妇女意志,欲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被告人段某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被害人反抗,及其本人惧怕受到法律惩罚,自动及时地放弃犯罪,其行为属于犯罪中止,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遂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段某有期徒刑一年。
(二)
2013年6月,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李某通过互联网QQ聊天认识,8月11日晚9时许,两人相约见面,被告人张某在路边等侯李某,两人见面后张某上前搂抱李某,欲与李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李某反抗,张某将李某推倒在路边的花生地里,欲实施强奸,但李某反抗不从,张某便打了李某一巴掌,将李某打哭后随即停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暴力、胁迫的手段欲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人张某自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犯罪后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
所以北京强奸罪律师想提醒某些不良分子,违背他人意志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就算最后中止也属于犯罪!冲动是魔鬼,理智+克制才是上上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