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是侵害人身自由的犯罪,在法律中对于非法拘禁罪的定罪量刑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实务中,对于非法拘禁罪的取证却不是那么容易。很多人都觉得非法拘禁罪取证难。接下来北京非法拘禁罪刑事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拘禁罪证据规格
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过程、周围环境;
3、实施犯罪的具体手段和经过,有无暴力威胁等手段,如捆绑、殴打、胁迫、带械具、侮辱等具体手段;
4、犯罪的动机和目的,实施犯罪的前后经过;
5、与被害人的关系,有无纠纷等其他原因和情节;
6、造成的危害后果,被害人衣着特征等情况;
7、共同犯罪的,应查明犯意的提起、策划、联络、分工、实施、分赃等情况,以及每一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地位和作用。
二、被害人陈述
1、问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持续的时间,特别是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手段和方法,是否有暴力、威胁的具体情节;
2、问清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是否有纠纷等情况;
3、问清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三、证人证言
1、询问目击者了解案件事实情况。
2、询问知情者关于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目的,具体作案时间,作案经过以及作案后表现等方面证言;
3、其他了解案情者的证言。
四、物证、书证
1、照片;
2、实物:作案工具(如刀、棍、棒、绳子等),血衣、现场遗留物等;
3、书信、字条、欠条、借条、收据、日记、票据、病历、医疗诊断结论等书面材料;
4、其它。
五、鉴定结论
法医鉴定、技术鉴定、估价鉴定等。
六、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1、记载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况的现场监控录像、录音资料;
2、现场当事人、证人用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的反映案件情况的资料。
七、辨认笔录
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对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与犯罪相关的场所、物品等的辨认。
八、勘验检查笔录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现场图等。
九、其他证据材料
1、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材料,包括:户籍信息、身份证、工作证、与原籍联系的电话记录。有前科的,应调取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释放证明书、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是否成立自首、立功的书面说明等有效法律文件;
2、抓获经过、出警经过、报案材料等。
非法拘禁罪的规定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尽管取证难,但是也要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的证据规格来进行取证。以上北京非法拘禁罪刑事律师为大家整理了非法拘禁罪的证据规格,以及《刑法》对于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