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字面来看就是非法的从事将别人拘禁的活动。其实其根本就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我们生活的自在无非是每个人都享有人身自由权,如果被某一人限制,自然很是拘谨。但是,也不是说随便被人困住了,就是别人非法拘禁,这个一定情况下还是有时间限制的,北京非法拘禁罪刑事律师将为您解答两个小时能否构成非法拘禁。
一、两个小时构成非法拘禁吗
一般来说,构成非法拘禁罪需要两个条件:
第一、非法拘禁时间达到24小时。
第二、在非法拘禁期间有殴打、侮辱情节,则无需考虑拘禁时间因素,直接认定构成非法拘禁罪。
所以说,如果没有第二条,两个小时是不能构成的,反之则可以。
二、非法拘禁处罚
第238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应予立案的情形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四、对于非法拘禁行为可以正当防卫么
对于非法拘禁行为可以正当防卫,因为法律有明确规定。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简单来讲,对于非法拘禁的时间限制因素时可能会打破的,一般如果在五六个小时及以上的人身自由限制而且还实施暴力的话,就不用等到24小时才能判定了。对于在非法拘禁中实施正当防卫当然是合理的,除了造成严重伤害的都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北京非法拘禁罪刑事律师温馨提示,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力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敌我的身体素质因素,以自己安全为主。如还有疑问,可以继续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