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公司财务之后一些劳动者不会将它们拿在手里,而是会进行销赃,希望通过销赃获得金钱而转变自己盗取公司财务的事实。但是有些人也会觉得该劳动者这方面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下面北京职务侵占罪刑事律师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一、盗取公司财务销赃了算职务侵占吗
是否算职务侵占,关键在于判断其秘密窃取行为是利用了工作便利,还是利用了职务便利,前者应按盗窃罪定性,后者应按职务侵占罪确定。
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与其非法占有的单位财物之间并无职责上的关联,即其并不具有主管、管理、经手该财物的权限;利用职务便利,是特指利用与单位财物有关联的职务上的便利。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解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高检发研字〔1999〕10号
一、贪污贿赔犯罪案件立案标准
(一)贪污案(第382条、第383条,第183条第2款,第271条第2款,第394条)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盗取公司财务就算销赃了之后,如果盗取的行为被发现了的话是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大家对此内容要能够确定。对于盗取公司财务销赃了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发现后会如何处罚,建议你点击在线咨询系统找律师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