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是一种编造一定的虚假事实对受害者进行欺诈的行为所犯的罪名。这个罪名并不要求犯罪分子达到自己去的财务的目的,可见现如今我国刑法已经提高了对这个罪名的标准。今天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
诈骗罪简介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诈骗罪公诉词:
北京诈骗罪刑事律师审判长,审判员:
被告人***,***一案,今天在这里依法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3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5条的规定,检察员***受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经庭审调查,现发表公诉意见如下:
***和**的犯罪事实,在起诉书中已明确认定,并为今天的法庭调查所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亦供认不讳,不需再加论证。但是为了更加充分地揭露本案的犯罪性质及其对社会的危害性,提请法庭对被告给予严厉制裁,以保护公私财产,有必要对本案作进一步论述。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等欺诈方法,取得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虚构就是捏造不存在的某种事实骗取被骗人的信任。所谓隐瞒事实真相,就是对被骗人掩盖客观存在的某种事实,这种事实如果被骗人知道就不会把财物“自愿”交与被告人。被告人马梓淇和被告人樊丽以养鹌鹑为之名,行诈骗之实,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受到法律制裁。
针对被告人***公诉方发表下列公诉意见:
第一, 辩方所称被告人***的本意是为了带领当地人民发财致富,但其租场地诱惑当地村民养鹌鹑,并且承诺高价回收,就充分证实了,被告人从一开始就是计划好要实施其诈骗行为了。
第二, 被告人***在逃跑之时打电话给***说让他拿着钱逃跑也充分证明了其骗取他人财产之实。
第三, 证人***提出,被告人***在养鹌鹑的这几个月并未与公司其他人进行联系,可知,这个公司其实就是个空壳,是被告人***用来欺骗村民的幌子。 现针对被告人***公诉方发表下列意见:
第一, 被告人***在本案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他帮助***养鹌鹑,制造假象来欺骗当地村民来养鹌鹑。
第二, 被告人***自始至终知道被告人***养鹌鹑的真实目的,却从未制止过,可见其也是同意诈骗的。
第三, 当眼见鹌鹑就要长大,在被告人***的吩咐下也逃跑了。因此其行为在整个过程中起着尤其重要的作用。 被告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当以诈骗罪论处,且被告人马梓淇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综上所述,被告人***和被告人***正值年轻有为的时期,应该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财富,而不是去欺骗那些善良,淳朴的村民。那一万多元钱也许是那些当地村民一年甚至两年的收入,却被利益熏心的两个被告人所骗。
在审查本案的过程中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请法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及情节依法给予公正判决。
因为这个罪名的社会危害性大,所以才应该由公诉机关进行起诉,而原告就不想有撤销权了。奉劝大家不要犯罪。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进行法律咨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