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这么一句话用来叫做人善被人欺,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都属于遵纪守法并且不善于应对犯罪行为的人,所以在面对敲诈勒索的时候有可能因为恐惧或者其他原因默不作声进而导致犯罪分子得寸进尺多次进行敲诈,那么在法律上面对这样的行为应该怎么处理呢?北京敲诈勒索罪刑事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多次敲诈勒索怎么定罪
敲诈勒索的行为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是敲诈勒索罪的加重情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三条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实际上,生活中的面对多次敲诈勒索的时候不应该沉默也不应该报复,而是灵活冷静的收集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对对方进行惩处,如果是因为有什么难言之隐而导致默认多次敲诈勒索的建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