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敲诈勒索的事件时有发生,一敲诈团伙使用“苦肉计”,先残忍地用钢管将同伙手臂打成骨折,然后有预谋地制造交通事故实施敲诈,敲诈勒索罪怎么判刑呢?接下来由的北京敲诈勒索罪刑事律师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陕西破获系列“碰瓷”团伙敲诈勒索,敲诈勒索罪怎么判刑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日前,陕西省咸阳市警方成功摧毁一个重大跨区域系列敲诈勒索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涉案金额10多万元。据了解,陕西省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日前接到市民黄先生报案,称其与朋友贺某先后在咸阳市中山街附近与他人自行车发生剐蹭,两人被迫赔付了数千元不等的医药费进行“私了”。由于在交通事故中“受害”的男子都是外地口音,且两起事故相差时间不到一个小时,黄先生怀疑自己遭遇了“碰瓷”敲诈。接到报案后,渭城分局刑侦大队文汇中队经过调查取证,判断这是一起系列碰瓷敲诈勒索案件。民警经过近3个月的侦查,成功将全某、龙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自2015年4月以来,在团伙头目龙某的带领下,先后在北京、西安、咸阳等地多次以“碰瓷”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警方初步查明,该团伙均为同乡且有明确分工,其“碰瓷”敲诈的惯用伎俩就是使用“苦肉计”:先将同伙手臂用钢管打成骨折,然后骑自行车故意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到医院做尿检时,团伙成员会用事先准备好的针扎破手指滴血于化验的尿液里,用这些方式制造伤害结果严重的假象,以加大敲诈勒索的筹码。
【法律解读】
一、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修订)》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敲诈勒索罪量刑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三千元,或者两年内敲诈勒索次数达三次,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敲诈勒索数额和次数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两年内敲诈勒索三次(犯罪数额未达到较大以上),每再增加一次,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六万元,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并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