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能够在许多影视作品里面看到通过携带录音机将对方的罪行进行记录最后使得案件得到解决,这样的情况实际上在现实生活当中也存在,也确实在诉讼当中有录音作为证据之一而被采纳的情况出现,那么对于敲诈勒索行为,录音可以作为相应的证据吗?北京敲诈勒索罪刑事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敲诈勒索有录音可以定罪吗
对于录音的情况录音,如果只有一个录音,那就是孤证,孤证不能定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9条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到虽然视听资料确实是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但是在各种电子设备非常发达在现代来说视听资料很可能通过相应的技术进行合成,所以对于录音还需要其他相关辅助的证据共同证明才能定罪,如果在证据收集上遇到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