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屋进行拆迁是经常出现的,而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就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经济补偿,由于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说经济补偿产生争议造成的强拆也是非常多的,那么强拆他人房屋有什么罪?下面由北京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强拆他人房屋有哪些犯罪
在未经被拆迁人同意的情况下,对他人的房屋进行暴力拆除的,暴力拆迁人是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知识就是北京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律师对“强拆他人房屋有哪些犯罪”问题进行的解答,在未经被拆迁人同意的情况下,对他人的房屋进行暴力拆除的,暴力拆迁人是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