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主要分公共财产和私有财产,不管是哪一种,只要有损坏财产的行为,并且也实际导致了财产的损坏,都要负责赔偿财产所有人损失,这种情况一般是故意损坏的,但不排除过失损坏,那过失时如何处罚呢,就由北京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律师来为大家介绍吧。
过失导致损坏财产怎么处罚
除刑法分则规定的过失放火、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等过失犯罪应受刑罚处罚外,其他过失损坏财产的行为不是犯罪,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于过失损坏公私财物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相关知识:
一、追诉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审判标准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犯故意破坏财物罪(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三、故意损坏财物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
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综上所述,过失损坏财产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但肯定会负责赔偿损失,毕竟过失的主观恶性比故意的主观恶性小很多,在过失的情况下,除了个别的犯罪行为损坏财产需要负刑事责任,其他的只需要赔偿损失,对以上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