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因为意外或是诈骗等等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在经济损失发生之后很多人就会去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也觉得这类的案件应该要以刑事案件来进行处理才对,那么,经济损失达到多少能构成刑事案件?关注,了解更多知识。
不同犯罪的既遂标准不同,以下是部分犯罪有关财产价值既遂标准:
盗窃罪:1000-3000以上
诈骗罪:2000以上
侵占罪:2000以上
故意毁坏财物罪:5000以上
抢劫罪:没有限制;
刑事犯罪主体
刑事责任年龄:
1、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无刑事责任能力。
2、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对八种犯罪行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应负刑事责任。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量刑:
①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②不适用死刑(包括死缓)。
3、已满16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责任能力:
1、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①负刑事责任;
②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①当负刑事责任;
②可以从轻或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醉酒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渎职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八条 本解释规定的“经济损失”,是指渎职犯罪或者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立案时已经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为挽回渎职犯罪所造成损失而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立案后至提起公诉前持续发生的经济损失,应一并计入渎职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
债务人经法定程序被宣告破产,债务人潜逃、去向不明,或者因行为人的责任超过诉讼时效等,致使债权已经无法实现的,无法实现的债权部分应当认定为渎职犯罪的经济损失。
渎职犯罪或者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立案后,犯罪分子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的经济损失,司法机关或者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挽回的经济损失,或者因客观原因减少的经济损失,不予扣减,但可以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关于经济损失怎么追究你在自己无法解决的时候别担心可以找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