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森林,人人有责。森林是一种很宝贵的资源,不应该对其肆意的破坏,应该对其进行保护,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那么在滥发林木罪里面的林区与非林区怎么判断呢?今天北京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律师就针对这个问题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帮到你。
一、滥伐林木罪里的林区与非林区界定
林区与非林区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各地掌握尺度不一,建议询问当地林业部门。在行政上一般将林区划为林场、林业局行政管辖区域。广义上讲就是有林地区。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郁闭度是指单位面积上林冠覆盖林地面积与林地总面积之比。
二、滥伐林木罪是什么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滥伐林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询整范围之外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
三、“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标准
根据《关于办理盗伐溢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l0立方米一20立方米或幼树500一1200株。
在非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5立方米一10立方米,或幼树250一6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
林区和非林区的界限没有明确的规定出来,但是如果滥发林木,一般都会被认定为滥发林木罪,所以为了不犯罪,你只有好好爱护森林。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