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人可能在警察或者国家机关的人员,处理案件的时候妨害公务,那么妨害公务是否可以进行调解?发生了这种情况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妨害公务罪刑事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妨害公务罪能不能调解
妨害公务案件不能调解处理。
妨害公务罪的违法行为具备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的双重违法性,嫌疑人承担的是公法上的责任,不能以犯罪嫌疑人对被侵害者的经济赔偿来抵消其侵犯公权力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同样被侵害的执法民警也无权代表公权力与嫌疑人达成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刑事和解协议,妨害公务案件不应适用刑事和解。妨害公务案件中执法民警的人身权利遭到一定的损伤,可以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获得赔偿?。
1、妨碍公务是刑法的一个罪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因此,属于公诉范畴,不能和解。
2、如果情节较为轻微的话,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3、可以采取主动赔偿、道歉、悔过等方式争取对方单位原谅,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妨害公务是不能够进行调解的,如果妨害公务的情节比较轻微的话,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主动采取道歉赔偿鬼过来争取原单位的谅解,也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