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经常能够看见一些社会新闻,上面甚至有一些青少年甚至是大学生,高学历者,陷入传销然后被洗脑,最后导致财产受到伤害的情况下人身也是受到了一定的伤害,那么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对于那些传销罪的立案标准应该是什么呢?以下是北京组织、领导传销罪刑事律师总结整理出来的相关资料及类似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传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传销的危害
(1)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传销涉及地区广、人员多、资金大,有的还伴有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大量违法行为,诱骗了大量社会人力资源,吸纳了大量社会资金,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
(2)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传销违法活动具有很强的继发性,由此引发了大量刑事案件以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案件。据统计,2006年,全国由传销引发的杀人、抢劫等暴力刑事案件100多起,其他治安案件660多起。同时,因传销引起的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给不少家庭造成巨大伤害,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
传销起源哪里,本质是什么,有什么危害?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什么是传销模式
传销据我所知有两种一直就是单纯的给你口头承诺,然后让你去拉下级,从下级那里收钱一部分你留着,一部分上交,还有一种有实物,但是价格很高比如一百块的东西卖你三四百,骗你购买这个东西然后你再找下级把你买的东西卖出去。就这样循环,你卖的越多你下级卖的越多,你的上级赚的越多,大多数都是这样给你一个很好的前景来欺骗的你
在生活中,我们都应该靠着自己的双手一步一步的打拼自己的未来,生活是一个试炼场,我们在生活中怎样都是需要靠自己而不是等待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砸到我们的头上,如果真的存在这样的事,那么大多也是诈骗发生的起端,以上内容是北京组织、领导传销罪刑事律师为您收集整理的,希望能对您而言有所帮助。如有需要请来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