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信用卡诈骗是不法分子屡试不爽的手段之一,需要知道的是,在遭遇信用卡诈骗时,诈骗金额到达一定数额时,才会被允许立案,那么,信用卡诈骗罪六万元如何处罚?北京信用卡诈骗罪刑事律师为您整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信用卡诈骗罪六万元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196条之规定及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2、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4、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警方提醒,信用卡诈骗无外乎这3种作案手段
卡主自己恶意透支、他人盗取卡主信息伪造卡套现、养卡人骗取卡主信用卡并盗刷。
案例1 深陷赌博恶意透支
7月19日,上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将一名恶意透支银行卡不还钱的男子游某抓获。据了解,游某深陷赌博不能自拔。2008年,为了筹集赌资,他在上杭城区一家银行申请了信用卡,用于刷卡消费及套现赌博。由于赌博输了大笔的钱,无法偿还信用卡的账单,游某便在多家银行办理信用卡用来“养卡”,但随之而来的循环利息以及因此而产生的滞纳金、罚息使得这一招数陷入死循环。从去年下半年起,至今年7月19日被抓时,游某还欠两家银行信用卡本息累计4.7万元。
案例2 泄露信息卡被复制
今年7月,吴女士接到一条短信,内容是信用卡已取走现金13700元。信用卡明明在自己的钱包内,且设有密码,怎么会被取走现金呢?吴女士随即电话询问银行,银行告知吴女士,她的卡确实在上杭一家银行刚被取走现金13700元。经多方交涉核实后,吴女士怀疑自己是在消费刷卡时不小心将密码泄露,给不法分子盗刷的机会。无奈吴女士向上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了案。
案例3 让他人“养卡”被盗刷
随着信用卡的逐渐普及,无力偿还信用卡透支款的“卡奴”亦随之激增,由此带动了帮人垫付银行卡欠款的职业“养卡”行业,同时也引发诸多诈骗案件。7月份以来,上杭警方已接到5起此类“养卡”诈骗案件。
吴先生通过朋友认识了一名姓张的男子,张某称可以用“养卡”、“消卡”的方式使用信用卡,以达到延期还款的目的。吴先生信以为真,遂将自己一张已透支的信用卡和密码交给张某,之后,吴先生到附近银行查询后未发现余额有任何异常,吴先生放了心,觉得自己只是付出了1%的“好处费”,却可以获得银行50天的“无息贷款”。可是,数月后吴先生收到银行的催款单,发现信用卡已被消费16000元,而“养卡人”却找不到了。
所以,信用卡诈骗金额到达6万元时,依据刑法相关条例,可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我国对信用卡诈骗打击严厉,我们要明晰诈骗罪法律界限,以上内容由为您整理所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