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信用卡也随着诞生了。信用卡的消费越来越受到年轻一族的追捧,进入了提前消费的消费生活,缓解了一部分生活上的经济压力。但信用卡的消费模式也给一部分人带来了麻烦,过于享受提前消费,没有把控好自己,给自己带来了无法偿还的后果,下面北京信用卡诈骗罪刑事律师为大家说明一下关于信用卡诈骗服刑没有能力还款能不还吗?
信用卡诈骗服刑没有能力还款能不还吗?答案是否定的。
信用卡诈骗罪在宣判的时候已经要求你偿还的金额了,如果无力偿还,服刑完后有能力在还款,金额不变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信用卡诈骗属于刑事犯罪,犯罪者不仅需要缴纳罚金如果涉及情节严重的还需要承担牢狱之灾。而服刑只是信用卡诈骗罪的刑罚之一,在信用卡诈骗服刑没有能力还款的在刑满释放之后还是要还款的,毕竟服刑与还款两者并不冲突。故而我们在透支信用卡前要评估一下自己的还款能力,避免恶意透支信用卡。
信用卡诈骗罪概念简述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而不是犯罪对象。 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包括: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接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逸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财物的。
信用卡被盗刷的责任承担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信用卡被盗刷,各方的责任承担方式如下:
1、盗用人--第一责任承担人
盗用人与持卡人之间是侵权责任关系,应当按照《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返还该笔财产的责任,超过一定的金额还应当按照《刑法》的规定承担“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北京盗窃罪的起刑点是2000元)。
但这种小额经济类犯罪破案率较低,盗用人常常无法查出,就无法承担返还该笔金钱的责任,因此,信用卡盗刷最终都沦为持卡人、银行、刷卡商户之间掰扯责任。
2、发卡银行—未及时挂失的责任承担人
发卡行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由办卡时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各个银行的约定不同,共同点是银行只对未及时办理挂失给持卡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此外一律不负责任。
近来,有些银行为了招揽业务,推出了失卡保障服务,在银行卡丢失48小时(或24小时)内的盗刷承担限额(5000或10000元)以内的责任,并且规定严格的条件限制(比如非密码支取、第一时间挂失)。发卡银行承担的责任由签约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3、刷卡商户—未尽合理审核义务的责任承担人
对于仅凭密码支取的信用卡,刷卡商户负有核对密码的义务;凭签名支取的信用卡,刷卡商户负有核对用卡人的签名与预留签名是否一致的义务。
刷卡商户在未尽到上述义务时才承担相应的责任。
4、持卡人—未尽妥善保管义务的责任承担人
根据持卡人与银行签订的协议,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信用卡,一旦丢失或者卡片信息泄露被盗刷,持卡人应当承担与未妥善保管信用卡的过失相当的责任的。
一旦信用卡被盗刷,大部分的责任可能在持卡人。
从上面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信用卡给人们带来的危害,信用卡诈骗服刑没有能力还款还是的还。那么北京信用卡诈骗罪刑事律师提醒大家,对于自控能力较差的人来说一定要减少使用信用卡,这样承担的风险会比较低,而且对于一些信用卡还要防范一些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