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犯罪上,有很多人会利用虚开增值税发票来获得盈利,近期重庆市公安局透露,当地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票面金额1.18亿元,税款1900余万元,这是多大的数字啊,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怎么量刑?接下来由的北京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刑事律师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重庆破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虚开增值税发票怎么量刑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2013年3月,重庆沙坪坝区国税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当地某毛发制品企业涉嫌以收购牛尾、牛毛等农副产品的名义虚列收购产品,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无生产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情况向多家公司虚开出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安机关接到移送案件线索后,迅速抽调警力与国税部门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专案组民警通过对该公司账目进行仔细审查、研判,发现该毛发制品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发现王某持有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多个银行的个人账户,进一步调取其银行账单进行分析,发现受票方公司是以向王某的个人账户转账的方式,从而构成购买货物的假象,然后由王某的个人账户转账至王某某和阮某。通过研判分析,专案组确定王某某为主要犯罪嫌疑人,遂即围绕王某某展开侦查。
由于王某虚构在安徽省太和县农户收购牛尾、牛毛的真实交易,涉及资金账户130余个,面对数量庞大、杂乱无章的资金账户,专案组民警多次赴安徽、广东、河南等地查询、
调取账单,账单调回后又夜以继日梳理、整理账目,制作资金流向图,将各个银行账户间盘根错节、错综复杂的涉案资金制作成流向图和立体图形,从王某及王某某的主要账户着手,查找每一笔资金的走向,确定犯罪证据。
专案组民警在查明犯罪证据后,立即组织人员赴安徽阜阳、太和等地抓捕涉案人员王某某、王某和阮某。老奸巨猾的王某和王某某自知罪行暴露,经常变换居住地,采取租房、以别人名义购房居住等方式逃避公安机关侦查。办案民警冷静思考,经过坚持不懈的多方摸排,获取有利线索,于2013年6月底,获悉王某某等人在安徽阜阳出现,专案组民警迅速出击,一举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王某、阮某抓获。
经审查,王某某等三人交待,自2011年以来通过沙区某毛发制品企业,以收购牛尾、牛毛等农副产品的名义虚列收购产品,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以4%的“开票费”向涉及广东、安徽、河南等5省市的近20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1.18亿元,税款190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