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和死亡是不可以避免的两件事,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而在现实生活中,纳税人通过欺骗、瞒报等的手段逃避缴纳税务的行为是非常多的,那么逃税罪是纯正不作为犯吗?下面由北京逃税罪刑事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逃税罪是不是纯正不作为犯
逃税罪是指通过欺瞒、欺骗等的手段不报或者虚报纳税,从而逃避缴纳税务的犯罪行为,所以逃税罪并不是纯正不作为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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