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时候我们经常分不清欠钱不还和诈骗,感觉很多欠钱不还都是诈骗,那么事实是怎样的呢,诈骗和欠钱不还有哪些区别呢,欠钱不还但是没有跑路算是诈骗吗,北京合同诈骗罪刑事律师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拖欠货款不还又跑路算诈骗吗
不属于诈骗,属于民事纠纷。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欠货款不还,不属于诈骗,属于经济纠纷,受合同法调整。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一百六十一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第一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构成合同诈骗罪拖欠货款。合同诈骗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 5 千元至 2 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诈骗罪与一般合同纠纷的界限
1、考察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2、看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欺骗行为。
3、看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
司法实践表明,行为人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在签订合同后,必然设法创造条件使合同得以履行,如果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也会愿意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无疑,这属合同纠纷。但是,有些人在合同签订后,根本不去履行合同,往往是货款一到手,便大肆挥霍,造成无力偿还。这种行动足以证明他根本无意履行合同,完全是出于骗取财物的目的。因此,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4、看行为人在违约以后是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5、考察行为人本履行合同的原因。
诈骗罪及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
区分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及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关键在于诈骗行为是否是在经济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是,则构成合同诈骗罪,否,则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欠钱不还但是不跑路不算诈骗,是属于民事纠纷,这种情况也是可以到法院进行上述的,欠钱不还的起诉期限是2年,但是不属于犯罪,如果是诈骗的话那么肯定卷着钱就跑了,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你可以咨询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