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将会成为我国经济的主要增长点之一,而知识产权经济想要得到发展就需要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给创作者有更多的空间,而版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部分,那么侵占别人的小说版权会蹲监狱吗?下面由北京侵犯著作权罪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侵占别人的小说版权会不会蹲监狱
侵占别人的版权如果情节严重的,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对侵权人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是有可能坐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如何界定著作权犯罪行为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区别侵犯著作权罪和民事侵权行为的重要标准。虽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没有达到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并不严重的,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不能作为犯罪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司法解释,这里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因侵犯著作权曾经两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又侵犯著作权的;
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上内容,是区分侵犯著作权行为属刑事犯罪与民事侵权性质的具体标准,应注意掌握。
在查处侵犯著作权罪时,应注意掌握《著作权法》中有关著作权人及其权利、著作权归属、权利的保护期、权利的限制等规定,分清侵犯著作权和合法使用作品的界限,以准确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保护著作权人、合法使用人等的合法权益。
三、著作人身权的内容有哪些
1、发表权
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其具体内容包括: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决定作品在何时何地公之于众;决定作品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条件。
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行消灭,以后再次使用作品与发表权无关,而是行使使用权的体现;发表权与财产权关系密切,须通过出版、上网、朗诵等使用作品的方式来行使。
2、署名权
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其具体内容包括:
(1)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
(2)决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
(3)决定署名的顺序;
(4)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
(5)禁止他人假冒署名,即有权禁止他人盗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3、修改权
修改权,是指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作品表达了作者的思想、情感和观点,公之于众后会直接影响社会公众对作者人格的评价,因而法律赋予作者修改权是对作者人格的尊重。修改通常是指内容的修改,报社、杂志社进行的不影响作品内容的文字性删节不属修改权控制的范围,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但对内容的修改,必须征得作者同意。修改既可针对未发表的作品,也可针对已发表的作品。
以上知识就是北京侵犯著作权罪律师对“侵占别人的小说版权会不会蹲监狱”问题进行的解答,侵占别人的版权如果情节严重的,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对侵权人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是有可能坐牢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