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抗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那大家知不知道抗税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北京抗税罪律师就抗税罪司法解释这个问题进行讲解,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一、抗税罪司法解释
刑法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一十二条 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5
五十:抗税案(刑法第202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应予追诉。
二、抗税罪处罚
对于抗税罪的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刑法》第202条规定了两档处罚:
(1)对情节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2)有下列严重情节的:a.聚众抗税的首要分子;b.抗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c.多次抗税的;d.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e.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3)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抗税罪构成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
4.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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