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集资?正所谓非法集资就是指以不正当的方式非法收取公众的存款,或者是变相的吸收公众的存款,类似这种情形就是属于非法集资的。那要是非法集资诈骗报案不受理怎么办呢?集资诈骗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针对这些问题,下面北京集资诈骗罪刑事律师就给大家一一解答下。
一、非法集资诈骗报案不受理怎么办
发生了刑事犯罪案件后,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被害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控告,由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 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二、集资诈骗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
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
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对于实施上述非法集资的行为之一,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以上的内容就是北京集资诈骗罪刑事律师对集资诈骗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非法集资诈骗报案不受理怎么办?这两个问题的解答。在外工作的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了,不管是投资还是干什么,资金方面都要谨慎了。要是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不明白的,可以问问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