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筹集他人的资金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非法活动的一种犯罪行为,集资诈骗触犯的是我国经济法律,要依法提起公诉,那么集资诈骗刑事上诉状该怎么写?下面由北京集资诈骗罪刑事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集资诈骗刑事上诉状该怎么写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则不列被上诉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上诉人XXX一案,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年度) 字第 号刑事 ,现因不服该 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写明上诉人不服原审裁判,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部分或全部撤销原裁判,或者要求变更原审裁判,或者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
上诉理由:(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认定事实方面,具体提出原审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有哪些错误,并阐述否定或变更原审认定的事实根据和证据。
2、适用法律方面,具体提出原审裁判在适用法律方面的错误及有关定性、量刑的不当之处,并论证原审裁判应予变更或撤销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3、诉讼程序方面,具体提出原审法院在审理案件、作出裁判的过程中有那些违反诉讼程序之处,并指出纠正的法律依据。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 份
上诉人:
年 月 日
二、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客观上必须具备:
1、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
2、集资是通过使用诈骗方法实施的。所谓使用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谎言,捏造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的资金的行为,只要行为人采用了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方法进行集资的,均属于使用欺骗方法非法集资行为。
3、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否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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