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那么哪些人可能触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关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北京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律师整理了关于酒精检测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哪些人可能触犯供给虚伪证明文件罪
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则,下列人员能够成为本罪的违法主体:
(一)资产评价师。
公司建立的发起人以什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土地使用权作为自己股款的,其在公司中的所持股份数额,应由资产评价师作出评价,并拿出相应的资产评价陈述,核实产业,不得高估或轻视作价,
(二)注册会计师。
公司建立的发起人应当一次性地按所认股份的数额缴足股金,并由规章规则或许事先约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单位出具收款单据。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应有满足的注册资本,关于发起人认购股金及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状况,注册会计师应该仔细核实有关账目,加以验证,出具有关证明资料。
(三)审计师。
审计师代表国家依法对行将建立的公司金融状况进行审计,其间包括对股份制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当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会变化状况表、接连二年的运营状况表等依法进行检查,对虚伪的,能够使认购股票的法人或公众股民遭受严重经济丢失的公司文件应及时予以揭露,并予以相应的处理。反之,假如出任检查的审计师与公司歹意串通,为公司出具虚伪的证明文件,使其他法人或公民在经济上遭受丢失,形成严重影响,则该审计师构本钱罪主体。
(四)其别人员。
除上述三类人员外,法令服务人员及其他行使评价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职权的人亦可成为本罪主体,这些人虽不具有评价师、注册会计师及审计师的职称(如未取得注册会计师资历的会计师),但受托付从事了评价师、注册会计师或审计师、法令服务的作业,所出具的证明文件,相同具有法令效力。因而,这些人亦可能构本钱罪的主体。
(五)依据刑法规则,单位也能够成为本罪的主体。
假如评价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或法令服务机构等单位与公司歹意串通,指定其人员为该公司出具虚伪的验资证明等文件,情节严重的,则该单位也能够成为本罪主体。
二、供给虚伪证明文件罪的立案规范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二)》 第八十一条 [供给虚伪证明文件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承当资产评价、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令服务等责任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成心供给虚伪证明文件,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国家、公众或许其他投资者形成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虚伪证明文件虚拟数额在一百万元且占实践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规范,但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
1、在供给虚伪证明文件过程中索取或许不合法承受别人资产的;
2、两年内因供给虚伪证明文件,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供给虚伪证明文件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景象。
综合以上介绍,提供证明文件必须做到真实,不能有虚假行为。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