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有的不法分子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民间进行非法集资也会受到法律的相关处罚。那么,民间非法集资怎么判刑?很多人对此没有法律常识,不知道如何判刑,北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间非法集资怎么判刑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如何认定是否构成民间非法集资行为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特别要注意的是: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也就是,若办案机关调查的结果或涉案人员提交的证据证明,涉案人员吸纳的会脚是自己的亲友,或者单位内部成员,而非通过社会公开宣传方式向上述范围以外的社会公众吸纳会脚的,则公安机关将不作刑事立案,已经刑事立案将予以撤销。
此外,自身要遵守法律的规定,杜绝做任何违法的事。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