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期货是非法经营犯罪的一种情况,非法经营期货对市场经济有很严重的恶劣影响,应给予严厉打击,而法律对非法经营期货的刑罚规定也很严格,主要是国家一直在积极打击这种犯罪行为。现在就由北京非法经营罪刑事律师来为大家讲一讲具体规定吧。
非法经营期货如何判刑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具体的量刑是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和事实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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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形式有:
一是部分机构以黄金投资为名,利用交易软件,自设交易平台,采取放大倍数的杠杆交易,强行平仓等机制,吸引投资者从事变相黄金期货交易。
二是部分机构以境外期货代理的名义,用低手续费、低保证金等手段招揽客户从事境外期货交易活动。
三是期货居间人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非法经营网点。四是假冒期货公司名称,设置“网上期货公司”,非法开展投资咨询或代理业务。
二、如何认定非法期货交易或变相期货交易?
首先,从定义看,2007年4月15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机构或市场,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同时采用以下交易机制或者具备以下交易机制特征之一的,为变相期货交易:(一)为参与集中交易的所有买方和卖方提供履约担保的;(二)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同时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或者合同)标的额20%的。”
其次,从集中交易场所看,目前,在我国经过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有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其中,前三家交易所是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的场所,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专门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的场所。其他的集中交易场所,因未获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都是非法交易场所。未在上述四家经批准成立的期货交易所集中交易的都是非法交易。
最后,从中介机构看,根据我国的交易体制,期货交易的经纪机构为期货公司。因此,未在期货公司开户从事的“期货交易”,都是非法期货交易,投资者的利益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综上所述,非法经营期货是指未经许可经营限制经营、买卖的物品、许可证或批文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对于市场经济的破坏是很严重的,侵犯其他市场自由体的利益,应受到法律的规制。如果还有疑问的欢迎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