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认定:嫌疑人祝某为累犯,于2015年2月至五月期间,窜至北京市顺义区和怀柔区,先后实施五次盗窃,盗窃现金69970元及其他大量物品,后被查获。
处理结果: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祝某某不起诉。
特别说明:
1、本案例为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商兴明办理的案件。
2、为了保护委托人的个人隐私,对于法律文书中可能涉及隐私的部分予以技术处理,敬请谅解。
3、感谢做出公正裁决的司法工作人员,正是他们对法律的坚守,才让公正得以彰显。